退換貨政策


本店對商品品質均採取嚴格控管措施,所有商品於出貨前皆經檢視並妥善包裝。為維護您的權益,請於商品送達後即行確認內容物是否正確、完整。若商品有瑕疵、破損或與訂單不符,請於 收到商品後 7 日內(含例假日) 提供商品瑕疵照片及訂單資訊,並透過客服信箱或聯絡表單與本店聯繫。本店於確認相關情況後,將依規定辦理換貨。

 

下列情形不受理退貨

  1. 逾越七日法定鑑賞期者。

  2. 食品類商品基於食品安全與衛生規範,除商品本身瑕疵外,凡經拆封、開封使用或遺失發票者,概不辦理退換貨。

  3. 因個人口味、感受或喜好等主觀因素提出之退換貨申請。

  4. 因買錯商品、購買過量或個人需求變更等原因提出之退貨申請。

補充條款

  1. 商品寄出後,買方尚未簽收前提出之取消訂單申請,買方應自行負擔運費,退款將扣除相關運費後,依原付款方式辦理。

  2. 因本公司疏失(含商品瑕疵或誤送)所需辦理之換貨,其運費由本公司負擔。

  3. 因收件地址不明確、資訊錯誤或長期無人簽收致商品需再次寄送者,買方需負擔重新寄送之運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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